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和公共建筑工程的室内高级软包墙面装饰工程,如锦缎、皮革等面料。
2.3 作业条件:
2.3.1 混凝土和墙面抹灰已完成,基层按设计要求木砖或木筋已埋设,水泥砂浆找平层已抹完灰并刷冷底油,且经过干燥,含水率不大于8%;木材制品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2.3.2 水电及设备,顶墙上预留预埋件已完成。
2.3.3 房间里的吊顶分项工程基本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2.3.4 房间里的地面分项工程基本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2.3.5 房间里的木护墙和细木装修底板已基本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2.3.6 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强调技术措施和质量要求。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做样板间,经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