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和高级公用建筑室内外预制花饰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与制品:
2.1.1 预制花饰制品:有木制花蚀、水泥砂浆花饰、混凝土花饰、水磨石花饰、金属花饰、塑料花饰、石膏花饰、土烧制品花饰、石料浮雕花饰等。其品种、规格、式样按设计选用。
2.1.2 按设计的花饰品种,确定安装固定方式,选用适宜的安装附料,如胶粘剂、螺栓和螺丝的品种、规格、焊接材料,贴砌的粘贴材料和固定方法。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电焊机、手电机
2.2.2 设备及工具:预拼平台、专用夹具、吊具、安装脚手架、大小料桶、刮刀、刮板,油漆刷、水刷子、板子、橡皮锤、擦布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安装花饰的房间和部位,其道工序项目,必须施工完毕,应具备强度的基体、基层必须达到安装花饰的要求。
2.3.2 安装花饰的固定方式,大体有粘贴法,木螺丝固定法,螺栓固定法、焊接固定法等;重型花饰的位置应在结构施工时预埋锚固件。
2.3.3 花饰制品进场或自行加工应经检查验收,材质、图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石膏制品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硬度、刚度的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