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册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及其附属建筑、地下停车库、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人防地下室(包括常5、常6、核5、核6等)的防排烟;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及地下室的防排烟等;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施工图设计应对本说明按具体情况做必要补充。
本图集内容包括住宅自平衡式中央新风系统、气体灭火后房间的通风。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等的加压送风方式及其压差控制方式。
典型区域的排烟形式及排烟口设置。
地下单层汽车库及地下多层汽车库通风与排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