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按规定建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按照工程量的大小由总监组织编写,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2)经审核本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或写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均已审核符合要求。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均已健全。
(5)施工中的测量定位放线均在施工单位自查后由监理复核,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均符合要求。
(7)新进场的不同批次原材料(水泥、砂、石、钢筋、PVC管、防水材料等)按规范要求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了审核(包括防伪准用证复印件和原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交易凭证等),对需要作复试的原材料,均在达到合格后同意投入工程中使用。
(8)审查分包单位的单位资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施工方案。(分包单位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门窗制作安装、屋面防水施工、消防管道施工等)符合要求后同意进行施工。
(9)对分包单位的构配件、原材料的质保资料(包括钢结构制作和现场安装的摩擦面检测、高强螺栓的出厂合格证和现场检测、防水材料的现场检测、消防管道的消防资质证明、门窗的备案证明等),各种质保资料等均已审核,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10)监理在现场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和质量验收标准实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制度,对于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如:柱梁钢筋绑扎、柱、梁、板及沉降缝、后浇带等的混凝土浇筑(配合比、塌落度、搅拌时间和振捣时间)、屋面防水的细部、水电管道的埋设、预留孔洞等项施工隐蔽工程都在施工单位的自检的基础上由现场监理组验收。
(11)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已基本齐全、真实、有效。工程实体经监理单位实行过程控制,通过实测、目测等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
(12)在施工过程中共签发了张工作联系单,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张暂停令,施工单位整改完毕。
(13)现场无安全、质量事故(如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将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