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监理组对清淤回填等过程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其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可行,回填质量符合要求,并达到优良,可以作为推广的依据。
下步施工监理过程中应重视下列几点:
1.清淤前红线范围及原地面、淤顶顶标高等测量工作要做细,并做好围堰及排水工作;
2.清淤必须彻底,清淤后对河塘底晾晒,清出的淤泥及时运走;
3.河塘需开挖成实台阶,禁止做虚台阶,台阶宽度应大于100cm,并做成向内3%横坡,台阶必须顺直确保碾压到位。
4.碎石土中的碎石应为未风化的轧制碎石,碎石含量不低于80%,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碎石土应备足,碎石土必须分两层填筑;
5.应注意闷灰3%的剂量控制,并翻拌均匀,现场掺灰2%应根据塘的面积计算用灰数量,旋耕机拌和应超过3遍,确保拌和均匀;
6.必须切实控制每层填筑的厚度,每层厚度不大于20CM,下层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施工。
7.回填碾压时应控制碾压速度,保证轮迹重叠1/2以上,灰土回填时18-21T压路机压4遍以上,保证达到压实度要求。
8.回填过程中遇雨应及时排水,并对顶层翻晒重新碾压。
9.当河塘的一侧在路基以外时,应根据塘底标高和设计横断面图计算清淤、回填宽度,确保宽度符合要求,边部碾压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