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回填工程已经完成,驻地监理组对清淤回填等过程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其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可行,回填质量符合要求,并达到优良,可以作为推广的依据。
但在下步施工中应重视下列几点:
1.清淤必须彻底,清淤后对河塘底晾晒。
2.河塘需开挖成实台阶,禁止做虚台阶,台阶宽度应大于100cm,并做成向内3%横坡,台阶必须顺直确保碾压到位。
3.碎石土中的碎石应为未风化的轧制碎石,碎石含量不低于80%,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碎石土必须分两层填筑;
4.应注意对石灰土灰剂量的检测,应确保拌和均匀,设计石灰剂量为5%;
5.必须切实控制每层填筑的厚度,每层厚度不大于20CM,下层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施工。
6.回填时用CA30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控制碾压速度,碾压遍数不少于6遍。
7.回填过程中遇雨应及时排水,并对顶层翻晒重新碾压。
8.当河塘的一侧在路基以外时,应根据塘底标高和设计横断面图计算清淤、回填宽度,确保宽度符合要求,边部碾压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