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执行。
 
  3、审查并确定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4、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及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
 
  6、审查用于工程上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材料,考核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检验把关。
 
  7、核定及会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8、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10、定期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11、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12、认定工程质量与进度,签署付款凭证。
 
  13、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控制工程造价。
 
  14、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5、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预检。
 
  16、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工作。
 
  17、督促竣工的档案编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