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综合办配合。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 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
 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海南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竣工资料内容及办理单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定要求,竣工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表1: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序号
目录名称
办理单位
1
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
2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申报书)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建设单位(施工图、人防、消防及防雷审查)
4
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部门对地基处理文件
建设单位
 
(2)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管理单位(验收会议记要)
 
(3)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移交证明书
监理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
5
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
6
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文件(复印件)
建设单位
7
安全消防部门出具的所有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单位
8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单位
9
人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单位
10
建设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
11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施工单位
12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施工单位
1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14
其它文件(工程资料移交证明书)(归档回执)
施工单位

 
表2   竣工验收通知单

序号
目录名称
办理单位
1
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
2
监理前单位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监理单位
3
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变更通知单证明
建设单位
4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性监察证明(归档回执)
建设单位
5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
6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人防部门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
7
整改问题整改完毕的证明文件
监理单位
8
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表3 监督档案目录

序号
目录名称
办理单位
1
建设单位报审资料
 
 
(1)监督审报书
建设单位
 
(2)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建设单位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
 
(5)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6)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
2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质监部门
3
质量监督记录
 
 
(1)质量监督记录
质监部门
 
(2)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质监部门
 
(3)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质监部门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重点部位检查统计表
质监部门
 
(5)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报告
施工单位
 
(6)工程质量监督抽查
质监部门
 
(7)地基与基础抽查报告
质监部门
 
(8)主体结构抽查报告
质监部门
 
(9)工程技术资料
质监部门
4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
质监部门
5
建设工程事故报告
施工单位
6
建设工程监督报告
质监部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建设单位
8
其它资料
 

四、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五、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