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程序按其工作内容大体上也可分为三大阶段,即建设前期阶段、建设准备

    阶段与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监理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控制,它覆盖建设的全过程。但就政府监理来说,他的侧重点是建设前期工作;社会监理则要根据业主的委托而定,我国目前比较侧重于建设的实施阶段。

    如按上述划分的建设程序三大阶段来说,则社会监理业务的主要内容相应是:

    (1) 建设前期。主要是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审查设计和概(预)算。

    (2)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为业主组织项目的施工招标,并配合业主做好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也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工作。

    (3) 施工阶段。主要是监督施工合同的实施;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协调各方关系;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如工期延误、设计变更、质量问题及索赔等);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及督促保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