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并按其实施,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在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5)检查铁路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和配件应具有齐全有效的保险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提供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6)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检验、检测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