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项目经理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