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
1、监理项目部将对各种来往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系统的制度化管理,主要有:外部文件签收制度:收到外来文件、资料后要及时签认,经统一编号登记后,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处理。内部发文审批、登记制度:监理项目部向外发送文件、资料、业务函件,须经监理项目部总监或其他有关领导审阅批准,并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所有向外发送的文件按规定编号,发文原件编号归档。
监理意见核准签认制度:监理项目部出据的监理意见必须由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提出,并在监理意见书上做责任签署,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准签认后向外提交。
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的借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重要文件、资料的借阅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项目部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外传,必需的外借、外传须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信息收集反馈制度:监理项目部将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收集有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信息,并对其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对涉及监理服务质量方面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反馈。
文件、资料存档制度:监理部的所有文件、资料,设专人进行保存管理,待监理合同完成后,按要求移交发包人或向监理方的档案馆归档。
2、监理工作台帐是监理项目部和监理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手段,每位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重要事项都应建立详细工作台帐。建立各种监理管理台帐,如质量、进度、工程量管理台帐、计量支付管理台帐、试验检测管理台帐等,通过管理台帐规范各项监理工作。监理台帐应保持完整、清洁,工程完成后必须上交监理项目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