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质、高效、安全地建设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闽赣段)工程,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铁建设[2000]95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四条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不得随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