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实施范围: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原国家电力总公司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职责及监理合同内容,结合锅炉专业具体情况,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作为锅炉专业实施监理工作的准则及依据,使锅炉专业的施工及调试工作始终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二、编制依据:
2.1**发电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2国家及相关部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电力行业规范及标准、规程、导则,主要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验收规范》(锅炉篇)、(1996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环境及卫生规程》(2002版)。
2.3设备制造厂家及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