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发区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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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1-05-30 1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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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基部分

  路基工程的监理工作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和路基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

  (一)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

  (1)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线路基设计情况,如设计断面土方调配、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填筑材料的来源等情况。

  (2)审核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

  (3)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的规定、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4)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及拌和站质量自检计量系统是否准确、可靠,是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计量部门的审定与论证。

  (5)修好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

  (6)为确保安全施工,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2、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的增设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路线勘测规程》(JTJ061-85)的精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