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来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监理项目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次招标的监理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 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4、 资金来源
4.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5.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
5.3 本招标工程监理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