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闵行工商局江川所外墙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上海瑞金路79号
1.3建设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
1.4设计单位: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施工单位:浙江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建筑面积:1178平方米
1.7监理单位: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工程造价: 150万元
1.9 结构类型、层数:砖混结构坡顶房、二层
1.10预计工期:2005年4月9日-2005年5月28日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2.1闵行工商局江川所外墙改造工程范围为:
主楼外墙改造、厨房平改坡、新增轿车棚及自行车棚
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
3.1质量控制
3.1.1质量的事先控制
3.1.1.1参与或协助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质量条款的制定,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3.1.1.2督促承包商建立或审核已建立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合理性;
3.1.1.3审查承包商的资质:
3.1.1.4审核工程所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
▲审核工程所有所用材料、(半)成品等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或质量保证书;
▲按合同或规范要求,抽检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
▲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检查相应的技术鉴定文件;
▲对重要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3.1.1.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是否按规定进行校准,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正式使用前督促承包商对之机械校验或校正,并检查。
3.1.1.6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或阶段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是否有可靠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及组织措施
▲督促承包商制定针对当前质量通病或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对之审核
▲审核承包商关于材料、试件取样试验的方法或方案,并考核承包商所委托试验单位的资质;
3.1.1.7参与或协助参与施工合同中有关设计变更(不管是何原因)的条款,参加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