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管道施工方案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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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9-02 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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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准备工作
①施工全过程做到“六落实”即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三位一体”
人员落实;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施工机械设备、检测手段落实。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交底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质量奖惩制度落实。
②在开工之前,我们将查明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的埋设情况,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对管道施工所经路线的障碍物进行初步清除,为以后的测量放线定位工序提供较好施工条件。
2.2测量放样
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前测量人员先校核施工图纸,按施工图纸提供的排水工程的位置和标高,定出沟槽中线及井位并引出水准基准点,作为整个排水工程的控制点。每次测量均要闭合,按规范严格控制闭合误差。测量管沟中心轴线、标高;并放出管沟基槽边线,在边线设置小木桩。沟渠放线,每隔20m设中心桩,必要时设置控制桩。沟槽放线抄平后,应绘制沟槽纵断面图。沟槽测量工作应有正规的测量记录本,认真详细记录,必要时应附示意图,并应将测量的日期、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以及公司镜、记录、对点、拉练、扶尺等参加测量人员的姓名记录,测量放样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待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探管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管线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甲方、供水、电讯、军警、市政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搜集资料。并在基坑施工前先进行仪器探测。
2.3.1管线保护措施
因地下管线布置情况不明,本工程与现状管线交叉、联系繁多,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开挖前需与周边用地单位及各地下管线主管部门进一步共同核实现状管和缆线等地下障碍物位置,妥善处理与相关管线的平面及高程关系与施工无矛盾后,方可挖土。
沿线管线应重点加以保护,施工期间为了保护好管线,我们制定了下列措施:
1、熟悉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与电讯、电力、供水、军队等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调查管线的走向位置和埋设深度,取得管线走向图,实地打点放样。在施工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进一步搜集管线资料。对管线部位要指定专人进行精确探测,对非管线部位亦要进行普测。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理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对管线部位,须有明显标志,队长、施工员须熟悉本段管线位置。
2、在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工程实施前,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书面申请,做好监护交底。
3、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直至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层层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工程实施前,落实保护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作。项目部和各班组设兼职管线保护负责人,组成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经总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落实到现场,并设置管线安全标识牌。
5、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包括民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管线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6、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数量的沉降测点,工程实施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与沉降观测资料。
7、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活动,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研究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完善保护方案。
8、各级都要成立有力的管线保护小组。各保护管线小组的领导在施工前要全面检查,各项保护措施是否落实,才能动工。
9、严格按照经总公司和监理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10、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没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11、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刻保护现场,24h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1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对全体人员(包括民工)讲清楚保护管线的重要性,明确要求。
13、凡不听从指挥乱开挖造成管线损坏者,除受经济行政处分外,按情节严
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2.3.2管线保护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会采取如下探测管线方法探测地下管线。
1、明挖2m深探坑。
开工前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征得同意破土动工后索取详细的地下原有管线图纸,根据图纸标识,用人工开挖探槽,探槽与原有管线“十”字相交,探明地下管线的具体埋深及走向。
2、利用地质雷达探测仪探测。
对局部可能有重要管线,而一时又难以较准确定位的地段,我公司可用地质雷达探测仪或其他的手段给予查明。
3、管线位移监测
对采用临时悬吊的现有管线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观测。沿管线的轴向在管壁上和桁架上设观测点。每2天一次,直至管线恢复止。当管线位移超出允许值时立即进行加固处理。
经查核遇到供水、供电、电信、煤气及其他不可迁移的管线时,我公司将采用以下两种办法对管线进行保护(保护方法需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使用):
(1)托板绑吊法(适应于管线横跨基坑时,见下图)
在管坑上部顺管线方向横放一[32槽钢,横杆的长度应架放在基坑边外各1m,并加垫20*20枕木,分散对沟壁的压力;管或底部垫上一块宽度大于管线底,宽不少于30cm厚4cm的木板,管线若为圆形的则加设木材楔边垫平,以防管线移位,绑吊用10号铁丝缠绕4-6圈,并调整至适合的紧度。
在开挖时应顺管线方向一小段一小段开挖,开挖深度应以可放入垫板的厚度为宜,严禁超挖,并马上进行绑扎,特别是接头处应加强保护,以免造成管道沉陷,管线斜穿时,应分段绑吊,并在适当位置加设横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