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固定式交、直和同步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电动机应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动机的型号、容量、频率、电压、电流、接线方法、转速、温升、工作方法、绝缘等级等有关技术数据。
2.1.2 电动机的容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
2.1.3 电动机的控制、保护和起动附属设备,应与电动机配套,并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规格、型号及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
2.1.4 各种规格的型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无明显的锈蚀。并有材质证明。
2.1.5 螺栓:除电机稳装用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并配相应的镀锌螺母平垫圈、弹簧垫。
2.1.6 其它材料:绝缘带、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变压器油、润滑脂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
吊链、龙门架、绳扣、台钻、砂轮、手电钻、联轴节顶出器、台虎钳、油压钳、扳手、电锤、板锉、榔头、钢板尺、圆钢套丝板、电焊机、汽焊工具、塞尺、水平尺、转速表、摇表、万用表、卡钳电流表、测电笔、试铃、电子点温计。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齐全。
2.3.2 土建工程基本施工完毕、门窗玻璃安好。
2.3.3 在室外安装的电机,应有防雨措施。
2.3.4 电动机的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电缆管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2.3.5 电动机安装场地应清理干净、道路畅通。
2.3.6 电动机驱动设备已安装完毕,且初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