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建筑物防雷设计中,设计人员对一、二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比较重视,疏漏差错很少,但对大量的三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却常有忽视。由于设计质量管理规定:对于一般工程的电气设计允许可以不要计算书,因此许多设计人员对三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仅凭经验而设计。对于防雷设施的是否设置及防雷设施的各种安全间距未进行计算、验算,因此造成大量的三级防雷的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存在较大的的盲目性,使有些工程提高了防雷级别,增加了工程造价,而有些工程却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造成漏错,带来很大隐患和不应有的损失。
  二、建筑物防雷规范的概述及比较现今建筑物防雷标准
    由1993年8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推荐性行业标准,199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057-94使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逐步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防雷标准接轨,设计施工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GB50057-94将民用建筑分为两类,而JCJ/T16-92将民用建筑防雷设计分为三级,分得更加具体、细致、避免造成使某些民用建筑物失去应有的安全,而有些建筑物可能出现不必要的浪费。为更好的掌握IEC、GB50057-94、JCJ/T16-92三者的实质,特择其主要条款列于表1.且后面的分析、计算均引自JCJ/T16-92中的规定。
  三、预计的年雷击次数
    确定设置防雷设施除少量的一、二级防雷建筑物外,数量众多的还是三级防雷及等级以外的建筑物防雷,而对此类建筑物大多设计人员不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N,使许多不需设计防雷的建筑物而设计了防雷措施,设计保守,浪费了人、材、物。现计算举例说明:
  例1:在地势平坦的住宅小区内部设计一栋住宅楼:6层高 层数不含地下室,地下室高2.2m,三个单元,其中:长L=60m,宽W=13m,高H=20m,当地年平均雷暴日Td=33.2d/a,由于住宅楼处在小区内部,则校正系数K=1.据JCJ/T16-92中公式 D 2-1 、 D 2-2 、 D 2-3 、D 2-4 得: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Ae= L W+2  L+W H 200-H +πH 200-H  ×10-6= 60×13+2(60+13)20(200-20)+3.14×20(200-20) ×10-6=0.02084 km2 
  建筑物所处当地的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g=0.024Td1.3=0.024×33.21.3=2.28次/ km2 a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N=KNgAe=1×2.28×0.02084=0.0475 次/a 
  据JCJ/T16-92第12.3.1条,只有在N≥0.05 GB50057-94中:N≥0.06 才设置三级防雷,而本例中:N=0.0475<0.05,且该住宅楼在住宅楼群中不是最高的也不在楼群边缘,故该住宅楼不需做防雷设施。
  根据以上计算步骤,现以L=60m,W=13m,分别以H=7m、10m、15m、20m四种不同的高度,K值分别取1,1.5,1.7,2,Ng=2.28?km2  a 进行计算N值,计算结果见表2.从表2中的数据可知,在本区内:①当K=1时,举例中的建筑物均N<0.05,不需设置防雷设施。②当K=1.5时,即建筑物在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或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在高度达15m或以上者,必须设置三级防雷措施。③当K=1.7时,即金属的砖木结构的建筑物,高度达7m及以上者,必须设置三级防雷措施。④当K=2时,即建筑物位于旷野孤立的位置,高度达7m?两层以上者,均设置三级防雷措施。
  可见,有的建筑物在20m的高度,却不需设置防雷措施,而有的建筑物高度在7m,就必须设置三级防雷措施。关键因素在于建筑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土质和雷电活动情况所决定。
  同时在峻工的工程中,我们也看到,例1中的民用建筑物,有许多类似的工程不该设置防雷却按三级防雷设计施工了,施工后的防雷接地装置如图1所示。
  其中8组引下线均利用结构中的构造柱的4 12主筋,水平环路接地体埋深1m,距楼外墙1m.以上钢材均为镀锌件,则共需镀锌钢材0.192t,人工费2950元,定额预算工程直接费约0.75万元。类似这种三级防雷以外的住宅楼、办公楼及其他民用建筑,在我们地区1998年约竣工600~800栋,仅增设的防雷设施其工程直接费约为450~600万元。以此类推,在全省、全国因提高防雷等级而提高工程造价?浪费?的数字是巨大的。因此,设计人员对民用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必须对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结合具体条件,确定是否设置防雷设施。
  四、防雷设施与人、金属管道等的安全距离
  1.雷电流反击电压与引下线间距的关系
   当建筑物遭受雷击时,雷击电流通过敷设在楼顶的避雷网,经接地引下线至接地装置流入地下,在接地装置上升高的电位等于电流与电阻的乘积,在接地引下线上某点 离地面的高度为h 的对地电位则为Uo=UR+UL=IkRq+L 1   
  式中Ik―雷电流幅值 kA 
  Rq―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 Ω   L―避雷引下线上某点 离地面的高度的为h 到接地装置的电感 μH   
    雷电流的波头陡度 kA/μH 1 式中右边第一项 UR即IkRq 为电位的电阻分量,第二项 UL 即 为电位的电感分量,据GB50057-94有关规定,三类 级 防雷建筑物中,可取雷电流Ik=100kA,波头形状为斜角形,波头长度为10μs,则雷电流波头陡度= =10kA /μs,取引下线单位长度电感Lo= 1.4μH/m,则由 1 式可得出Uo=100Rq+1.4×h×10=100Rq+14h kV   2 
  根据 2 式,在不同的接地电阻Rq及高度h时,可求出相应的Uo值,但引下线数量不同,则Uo的数值有较大差异。下面以例1中引下线分别为4、8根 假定每根引下线均流过相同幅度的雷击电流,且忽略雷电流在水平避雷上的电阻及电感压降 ,计算出的UR/UL值列于表3.由表3中可知,接地电阻 Rq 即使为零,在不同高度的接地引下线由于电感产生的电位 电感分量 也是相当高的,同样会产生反击闪络。
  2.引下线与人体之间的安全间距
    雷击电流流过引下线及接地体上产生的雷击电压,其电阻分量存在于雷电波的持续时间?数十μs 内,而电感分量只存在于波头时间5μs内,因此两者对空气绝缘作用有所不同,可取空气击穿强度:电感UL=700kV/m,电阻ER=500kV/m.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等于空气击穿强度,砖墙的击穿强度为空气击穿强度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