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现将近期建筑工地复工要求明确如下:一、市各建设工程监管部门要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抓好建筑工地复工,特别是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尽快复工,积极帮助和鼓励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二、对建筑工地复工流程进行优化,工程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防疫条件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如实填写防疫自查报告并上传至“南京市建筑工地防疫信息直报系统”,即可通知工人返宁。
三、已在系统里提交复工初审、复审的工程,视为已提交报备。暂未落实人脸识别考勤要求的,可由企业承诺如期办理。
四、各监管部门立即通知工程参建单位,要求所有外地返宁人员登录“宁归来”平台,如实填报信息。根据“红、橙、绿”三色健康标识,按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形成人员管理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