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应对突发性卫生防疫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 少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发生卫生防疫事故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为和谐社会贡献,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北京市卫生局、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单位集中使用外地民工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工地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各级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协作;坚持以基层工作为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抢险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负面影响。
1.4 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公司卫生防疫突发事故,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4.1 特别重大卫生防疫突发事故(Ⅰ级) 造成 100 人以上患病,10 人以上死亡;
1.4.2 重大卫生防疫突发事故(Ⅱ级) 造成 100 人以上患病,10 人以下死亡;
1.4.3 较大卫生防疫突发事故(Ⅲ级) 造成 30 人以上,100 人以下患病,无人死亡;1.4.4 一般卫生防疫突发事故(Ⅳ级) 造成 30 人以下患病,无人死亡。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卫生防疫事故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