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地脚手架构造要求
3.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3.2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 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 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3)当使用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