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包括安全监理人员)。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安全监理交底完成后,项目监理部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