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其附近从事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履行两项程序:
首先,作业前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所谓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一般指各县市区经贸或经发局。审批手续可到市县经贸委电力能源处或到市县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经过批准后的作业才能合法施工。
其次,经批准后还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下面着重讲解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
(1)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起重设备应当完好,各种装置齐全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