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制度
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安全纪律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须佩带临时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劳动纪律,服从调配,接受安全人员指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严禁赤脚、赤膊、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现场。
(3)对机电设备及交通要道等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警示牌、安全标志牌、安全责任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施,严禁无操作证人员擅自开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4、安全教育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由劳动部门和安检站发给安全操作证,持两证上岗。
(3)各分项工程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
(4)对操作新机具、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必须进行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才能正式参加操作。
5、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按"部颁评分标准"及"三个规范",即"一标、三规范"进行,每次检查做好记录、评分记分、总结。
(2)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和销项制度,隐患消除以前必须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检查中如发现有紧急情况和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
(3)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组成检查组,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周进行一次中型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组成检查组,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做检查记录,并及时下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每天进行安全员现场巡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灭安全隐患。
6、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一机、一闸、一漏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3)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雨季、台风季节将来前,应对临时设施、电气设备、防雷击的检修检查。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各班组及班组间须经常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形成班组自检、班组之间互检、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班组交接检查的良好习惯,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操作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4)凡自检、互检、交接检等班前安全活动,必须要有文字记录。包括记录时间、地点、项目内容等,记录要清楚以备查验。
(5)各班组应定在每周一上班前一小时,以班组为单位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本周安全形势及特点,进行重点部位、关键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面面俱到。
8、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承包商、分包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我局并要求各分包均配备专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挽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漫延。
(2)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主管部门对事故负责处理。
10、奖罚制度
周一安全例会、每周五安全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记要和巡查报告,分发各分包,要求各分包对照存在的问题,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分包单位不执行会议纪要及巡查报告上的整改要求,安全主任将向该分包开据罚款单,每例至少1000元,在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巡查的分包,每例罚款1000元。
安全施工管理部将全天巡查工地,对各种不安全生产、不文明施工的行为予以纠正、处分,情节严重者,当场开具罚款单,并向各分包书面通报批评。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出现的违反规定,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我局均按《安全文明施工违规罚款条例》予以处罚。
以上所有安全罚款,均存于专项安全文明基金,并在合同月报告中记录。对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从安全基金中拨出奖金予以奖励,做到奖罚分明,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