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企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广大员工在施工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活动,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条 加大科技开发、信息化建设、先进生产设备购置和施工工艺改进等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努力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加强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归纳总结,形成公司重要的科技资料,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 鼓励开展创新活动,对在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与推广应用。
第二章 组织与运行
第五条 技术进步工作是围绕公司技术创新体系进行有效的组织运行。公司的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决策层、评审层、管理层和实施层四个层次。
1.决策层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主要领导成员组成技术委员会,具有足够的权威性,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方向和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创新体制、技术队伍建设和内部专家人才的评选等进行决策。
2.评审层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总工办(副总工办)、公司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组成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评审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进行评审;对立项申请的科技开发项目进行评审;对全公司范围内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对科技成果进行评选。
3.管理层是由公司技术中心组成,是全公司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公司技术进步、科技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发工法、专利、施工工艺标准,总结施工技术经验;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资料;对评选出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
4.实施层是由技术中心控制技术研发室、专业委员会以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技术部门、电仪中心、焊接中心、项目科技攻关小组组成,其职能是把立项批准的项目,组织所属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完成。